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5-09-29
 
苏住建质〔20155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2015〕4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当前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正确认识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直管公房等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节日期间是事故多发高发期,发生事故后的社会影响大。各地、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影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各种因素,周密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早筹划、早准备、早组织,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安全监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地各单位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突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检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实施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跟踪监控、闭合处理。对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节日值班。建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组织应急演练,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并迅速上报。

    苏州市住建局值班电话:65237021,传真:65211507。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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