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日期:2017-03-13

严正声明

 

近日,我公司陆续收到部分单位及个人的咨询,称我公司在上海市有所谓“沈杜公路与万芳路15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工程将对外分包,并要求相关单位在签约以及进场时,先行支付金额若干的保证金。经我公司核查,我公司目前在上海市并无任何工程施工项目,所称工程及有关分包行为纯属编造,与我公司无任何关系。

在此,我公司严正声明:

1、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管理严格、规范,任何持有与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合同、文件的单位或个人若有任何疑问,在本声明发布后,请速与我公司取得联系,确认合同效力。对持有伪造我公司印鉴的合同及相关业务往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我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希望有关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如涉及私刻公章、伪造合同等不法行为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自首。我公司律师正密切关注侵权者的一切侵权行为,就目前掌握的情况已向上海市及苏州市公安机关反映,同时将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视事态的发展,保留随时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3、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谨防被骗,如有疑问,请与我公司法务部门联系(tel:0512-65111786),若发现有违法犯罪情况,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3

上一篇:关于加强冬季施工管理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加强夏、雨季施工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