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4-12-30

苏建函质〔2014〕203号
 

关于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苏府〔2014〕1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责任,防范事故。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职,落实执法责任,并积极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地住建部门要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一系列火灾事故,剖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探寻监管工作的不足,查找安全漏洞。

    三、加强督查,恪尽职守。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今冬明春全市建筑施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查和整改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附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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