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公告(SZHJ2015-S-G-010)

日期:2015-08-25

招标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的委托,就其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招标编号:SZHJ2015-S-G-010

2、招标货物名称: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项目

3、项目预算:伍佰零肆万元整 (¥5040000.00)

4、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天至2017年    月   日(两年)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特殊条件:

(1)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2)在苏州必须有固定场所及人员(如投标人非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驻有长期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C、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带原件核查(原件经核查后当场退还):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具有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4)非苏州市注册的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苏州市驻有长期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所属员工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7、标书售价:每套300元。(本标书不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8、标书发售时间:自标书发出之时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吴中西路598号225室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西路598号225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魏铁军

联系电话:0512-65221883,0512-65221885-811(FAX)

11、答疑时间:2015年9月1日13:30。

地点:苏州市吴中西路598号225室
12、投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13:30-14:00

1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14:00

14、开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14:00

15、开标地点: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苏州分中心开标室(地址:苏州绕城高速公路北桥出口南100米,苏虞张公路西侧,苏州市公路应急处置中心)

1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招投标网、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苏州日报》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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